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旗直各部委辦局,各科級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中區市直駐左旗各單位,各相關企業:
《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已經旗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
為深入貫徹《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赤黨發〔2021〕20號)和《赤峰市人民政府關于“十四五”期間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赤政發〔2021〕58號),推動全旗科技突圍行動深入實施,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鼓勵企業承擔科技計劃項目。對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并在本地實施通過驗收的企業,按照所獲項目資金的5%給予獎勵,最高限額5萬元。
二、支持建設專業性創新平臺。對新獲批的國家級、自治區級和市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三、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首次獲批或整體遷入我旗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三年期滿被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
四、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在孵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孵化載體5萬元獎勵。
五、強化創新人才及團隊引進。對創新人才及團隊來我旗從事科技創新工作并取得成效,參照《巴林左旗推進人才強旗的若干措施》(左黨建發〔2024〕2號)執行。
六、加大科學技術獎獎勵力度。對我旗企事業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的,給予特等獎10萬元、一等獎5萬元、二等獎3萬元獎勵。
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在我旗轉化取得成效的,按合同交易額的5%給予購買方獎勵,最高限額5萬元;企業自主研發技術,取得專利授權并生產應用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5萬元獎勵。
八、加大農牧業科技園區的支持力度。對新認定的自治區級和市級農牧業科技園區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同一主體符合多項獎補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獎補。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執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本實施辦法所涉及相應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由旗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并負責解釋。
政策解讀:《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