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經營性扶貧(幫扶)項目資產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受疫情和市場行情波動影響,我旗經營性扶貧項目資產出現了閑置、收益金收繳困難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經營性扶貧(幫扶)項目資產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農業農村部等部委《關于促進肉牛奶牛生產穩定發展的通知》、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四個一批”要求扎實推進幫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自治區《扶貧項目資產后續管理辦法(試行)》和《扶貧(幫扶)項目資產鞏固提升盤活處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10月份以來,旗澤惠富民公司、旗農牧局等部門對負責運營管理扶貧(幫扶)項目資產的蘇木鄉鎮、相關行業部門及部分運營企業進行了調研,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的原則,形成了《若干措施》初稿。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討論稿)》共分為規范資產管理、閑置資產盤活與處置、收益率和收益金動態調整、收益金減免政策、嚴格程序管理、強化責任落實和統籌協調6個部分14項具體內容。
第一部分為規范資產管理。包括1項內容,為明確運營協議續簽情形。
第二部分為閑置資產盤活與處置。包括2項內容,分別為加大閑置資產盤活力度、穩慎處置無法盤活資產。
第三部分為收益率和收益金動態調整。包括2項內容,分別為健全收益率動態調整機制、健全資產凈值動態調整機制。
第四部分為收益金減免政策。包括4項內容,分別為受疫情影響減免收益金政策、受市場行情波動影響減免收益金政策、“托養代繁”項目免收收益金政策、收益金減免政策適用范圍和要求。
第五部分為嚴格程序管理。包括2項內容,分別為國有資產管理程序、嘎查村級集體資產管理程序。
第六部分為強化責任落實和統籌協調。包括3項內容,分別明確了旗委農村牧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旗農牧局和旗澤惠富民公司、運營管護經營性扶貧(幫扶)項目資產的各蘇木鄉鎮、嘎查村和相關行業部門的主體責任。
文件鏈接: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經營性扶貧(幫扶)項目資產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